柳州市城中区夜市关停事件:民企反映当地滥用职权呼吁还原真相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4-10-30
导读:
近日,柳州市城中区夜市关停事件再次掀起轩然大波。广西博石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柳州市嘉乐投资有限公司反映当地滥用职权、违法违纪,导致两家公司合法经营的夜市被违法关停或经营权被非法剥夺。这一事件不仅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更影响了数百户个体摊贩
近日,柳州市城中区夜市关停事件再次掀起轩然大波。广西博石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柳州市嘉乐投资有限公司反映当地滥用职权、违法违纪,导致两家公司合法经营的夜市被违法关停或经营权被非法剥夺。这一事件不仅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更影响了数百户个体摊贩的生计,引发了全民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通报与解答要点:
一、关于城中区商务局会议纪要的问题
通报内容:城中区商务局出具的会议纪要并未直接批准开办夜市,只是明确了开办夜市需具备的前置条件。
博石公司解答:目前柳州所有夜市均以会议纪要为准,我公司提供了与城中区商务局长韦彦如的聊天记录(另有相关电话录音)作为证据,证明从项目施工到开业的每一个步骤都向韦局长进行了汇报,并得到了其指导和支持。公司认为,会议纪要虽然未直接表述为“批准”,但会议纪要中所有相关部门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政府各部门的会商和所提出的相关要求意见已经构成了对夜市开办的实质性支持。
二、关于执法部门违反法律法规对博石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强制关停夜市的问题
通报内容:执法部门调查发现,博石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未达到开办夜市的前置条件:
一是实际经营地址与申请地址不符;
二是实际经营地址与土地规划性质不符;
三是实际经营地址紧临中学,违反相关管理条例。
博石公司解答:
1.关于实际经营地址与申请地址不符的问题,公司提供了申请报告示意图及现场会图片作为证据,明确指出申请中包含了当前实际经营的区域。
2.关于实际经营地址与土地规划性质不符的问题,公司认为该地块只有局部小部分区域规划为绿地,之前一直作为停车场使用,并不影响夜市的正常经营,且会议纪要中显示,包括城中执法局、城中规划局在内的各个参加现场调研会的单位,从申请、设计、投资施工建设到开业均未提出异议。
3.关于实际经营地址紧临中学的问题,公司提供了距离图测距证明,证明夜市与中学的距离超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规定的100米限制,与通报内容不符。且该夜市经营场地在学校的后门103米的位置,除夜市外,本就长期存在各种商业业态。
第三点
事因概述:
三、关于执法部门违反法律法规对博石公司小摊位强行拆除搬离的问题。
通报内容:
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五条,于2024年8月对博石公司和违规占地的商户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办理许可手续建议通知书》,并组织清理了违法堆放物品。
博石公司解答:
8月6日,城中区政府召开桂中新都民生夜市整治协调会,会议结论是允许桂中新都民生夜市补办相关手续。(有协调会全程录音)实际情况是根本不受理,找各种理由搪塞,实则是要取缔,并非整改。
8月9日星期五晚8点,城中区执法局30个工作人员到桂中新都民生夜市干扰经营并下发关于我商户在市城中区文兴路25号街道北侧发生的涉嫌堆放物品行为的调查通知书,让我商户8月10日星期六 21点前到执法局接受调查。在未经调查的情况下,同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堆放行为。(有录音录像)
8月10日星期六早11点,我司与商户共同到执法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国土局调档的红线图、8月6日的协调会会议结论等。我司与商户当面向接收材料的执法局工作人员询问,调查结果几个工作日能出来,对方回答无法明确具体时间,要等周一领导上班后才知道。我司与商户再次询问,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是否会对我们进行强拆,执法局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负责接收材料,其他问题他们无法回答。(有录音录像),8月11日星期日早上7点,在我司及商户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到19个小时,调查结果尚未出来,城中区执法局在没有任何执法文书的情况下,派遣近 200个身穿制服手持护盾的工作人员将我司桂中新都民生夜市围得水泄不通,拉起警戒线不让我们商户靠近,随即数十个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将我们的摊位强行拆除。(有录音录像)
博石公司认为城中区政府的通报内容存在不实之处,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进行反驳。公司呼吁上级部门尽快介入调查,核实事实真相,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以维护企业和商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也希望政府能够尊重市场规律,改善营商环境,为企业和商户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
四、关于风情港磋商方案约定服务期限及未缴纳租金问题
通报内容:磋商方案约定服务期限为2019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7日,期间,城中执法局未要求嘉乐公司交纳租金,嘉乐公司实际也未交纳租金。
嘉乐公司解答:
当时磋商方案并无合同期限及租金要求,方案中明确要求嘉乐公司按城中区政府标准投资建设及配备固定的人力物力(我公司提供磋商方案图片),市场开业初期及疫情期间生意惨淡亏损巨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整个市场只有零星几户摊主在苦苦支撑经营,每月收到的服务管理费都不够支付给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服务管理人员工资等必要费用的支出,但我公司并未向政府提出任何补偿,公司前前后后陆续投入250多万建设及培育该场地。 实际上嘉乐公司充当的是城中区政府的开荒牛的角色。
五、关于嘉乐公司经营管理问题
通报内容:嘉乐公司管理经营风情港便民夜市后,逐步背离设立初衷,且未按照约定管理夜市,出现一系列问题。例如纵容租户转租,高价转让摊位,诱导商户缴纳较长期限的租金;擅自扩大范围在北面下坡通道等设摊,现使用面积达到约3300平方米(原设计场地面积2500平方米);对商户业主管理不到位,餐饮类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市场管理粗放,占道经营现象问题较为严重,环卫保洁不到位,摊位招牌杂乱、老旧破损等,与周边城市环境反差较大;经营范围内的基础设施未维护,有安全隐患,周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
嘉乐公司解答:
2024年7月22日柳州市城中区执法局发的通知中已经明确指出“嘉乐公司在管理期间严格在政策范围内规范经营,既解决了城中区部分低收入人群及家庭困难者的就业和生计问题,又能方便市民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容环境卫生秩序”(附照片)。试问柳州市城中区执法局为何前后不一,究竟真相如何?(如图)
嘉乐公司则质疑政府城区部门对两家公司前后的态度反差极大,明显这是受到宋某书记指示后的极力打压。嘉乐公司表示,政府曾对夜市的管理表示肯定,但如今却突然转变态度,这让人难以接受。
嘉乐公司认为,此次夜市关停风波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舆论讨论。公众呼吁政府还原事实真相,恢复市场经营,并严肃查处相关官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商户们也希 望政府能够重视他们的生计问题,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
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我们期待上级部门能够尽快介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给企业和商户一个公正的答复。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加强监管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免责声明:本文由当事人核实,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仅作为呼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
通报与解答要点:
一、关于城中区商务局会议纪要的问题
通报内容:城中区商务局出具的会议纪要并未直接批准开办夜市,只是明确了开办夜市需具备的前置条件。
博石公司解答:目前柳州所有夜市均以会议纪要为准,我公司提供了与城中区商务局长韦彦如的聊天记录(另有相关电话录音)作为证据,证明从项目施工到开业的每一个步骤都向韦局长进行了汇报,并得到了其指导和支持。公司认为,会议纪要虽然未直接表述为“批准”,但会议纪要中所有相关部门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政府各部门的会商和所提出的相关要求意见已经构成了对夜市开办的实质性支持。
通报内容:执法部门调查发现,博石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未达到开办夜市的前置条件:
一是实际经营地址与申请地址不符;
二是实际经营地址与土地规划性质不符;
三是实际经营地址紧临中学,违反相关管理条例。
博石公司解答:
1.关于实际经营地址与申请地址不符的问题,公司提供了申请报告示意图及现场会图片作为证据,明确指出申请中包含了当前实际经营的区域。
2.关于实际经营地址与土地规划性质不符的问题,公司认为该地块只有局部小部分区域规划为绿地,之前一直作为停车场使用,并不影响夜市的正常经营,且会议纪要中显示,包括城中执法局、城中规划局在内的各个参加现场调研会的单位,从申请、设计、投资施工建设到开业均未提出异议。
3.关于实际经营地址紧临中学的问题,公司提供了距离图测距证明,证明夜市与中学的距离超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规定的100米限制,与通报内容不符。且该夜市经营场地在学校的后门103米的位置,除夜市外,本就长期存在各种商业业态。
三、关于执法部门违反法律法规对博石公司小摊位强行拆除搬离的问题。
通报内容:
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五条,于2024年8月对博石公司和违规占地的商户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办理许可手续建议通知书》,并组织清理了违法堆放物品。
博石公司解答:
8月6日,城中区政府召开桂中新都民生夜市整治协调会,会议结论是允许桂中新都民生夜市补办相关手续。(有协调会全程录音)实际情况是根本不受理,找各种理由搪塞,实则是要取缔,并非整改。
8月9日星期五晚8点,城中区执法局30个工作人员到桂中新都民生夜市干扰经营并下发关于我商户在市城中区文兴路25号街道北侧发生的涉嫌堆放物品行为的调查通知书,让我商户8月10日星期六 21点前到执法局接受调查。在未经调查的情况下,同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堆放行为。(有录音录像)
8月10日星期六早11点,我司与商户共同到执法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国土局调档的红线图、8月6日的协调会会议结论等。我司与商户当面向接收材料的执法局工作人员询问,调查结果几个工作日能出来,对方回答无法明确具体时间,要等周一领导上班后才知道。我司与商户再次询问,调查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是否会对我们进行强拆,执法局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负责接收材料,其他问题他们无法回答。(有录音录像),8月11日星期日早上7点,在我司及商户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到19个小时,调查结果尚未出来,城中区执法局在没有任何执法文书的情况下,派遣近 200个身穿制服手持护盾的工作人员将我司桂中新都民生夜市围得水泄不通,拉起警戒线不让我们商户靠近,随即数十个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将我们的摊位强行拆除。(有录音录像)
博石公司认为城中区政府的通报内容存在不实之处,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进行反驳。公司呼吁上级部门尽快介入调查,核实事实真相,并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以维护企业和商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也希望政府能够尊重市场规律,改善营商环境,为企业和商户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
四、关于风情港磋商方案约定服务期限及未缴纳租金问题
通报内容:磋商方案约定服务期限为2019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7日,期间,城中执法局未要求嘉乐公司交纳租金,嘉乐公司实际也未交纳租金。
嘉乐公司解答:
当时磋商方案并无合同期限及租金要求,方案中明确要求嘉乐公司按城中区政府标准投资建设及配备固定的人力物力(我公司提供磋商方案图片),市场开业初期及疫情期间生意惨淡亏损巨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整个市场只有零星几户摊主在苦苦支撑经营,每月收到的服务管理费都不够支付给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服务管理人员工资等必要费用的支出,但我公司并未向政府提出任何补偿,公司前前后后陆续投入250多万建设及培育该场地。 实际上嘉乐公司充当的是城中区政府的开荒牛的角色。
通报内容:嘉乐公司管理经营风情港便民夜市后,逐步背离设立初衷,且未按照约定管理夜市,出现一系列问题。例如纵容租户转租,高价转让摊位,诱导商户缴纳较长期限的租金;擅自扩大范围在北面下坡通道等设摊,现使用面积达到约3300平方米(原设计场地面积2500平方米);对商户业主管理不到位,餐饮类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市场管理粗放,占道经营现象问题较为严重,环卫保洁不到位,摊位招牌杂乱、老旧破损等,与周边城市环境反差较大;经营范围内的基础设施未维护,有安全隐患,周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
嘉乐公司解答:
2024年7月22日柳州市城中区执法局发的通知中已经明确指出“嘉乐公司在管理期间严格在政策范围内规范经营,既解决了城中区部分低收入人群及家庭困难者的就业和生计问题,又能方便市民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容环境卫生秩序”(附照片)。试问柳州市城中区执法局为何前后不一,究竟真相如何?(如图)
嘉乐公司认为,此次夜市关停风波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舆论讨论。公众呼吁政府还原事实真相,恢复市场经营,并严肃查处相关官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商户们也希 望政府能够重视他们的生计问题,给予合理的解决方案。
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我们期待上级部门能够尽快介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给企业和商户一个公正的答复。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加强监管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免责声明:本文由当事人核实,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仅作为呼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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