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中院迎接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检查
11月19日,市人大副秘书长、信访办主任马俊,法工委主任任国鹰,监司委主任李强等一行9人,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地检查,并就信访工作开展深入交流。
检查组仔细查看了相关文件、资料和台账,重点检查了文件规范性运行情况,并召开了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琨参加座谈。张琨向检查组一行详细汇报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备案和信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了交流探讨。
检查组对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要求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中院党组对此次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提前组织了自查,对2024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所有文件均已按照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同时,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此项工作符合标准和要求。
在信访工作交流环节,市中院信访处安排专人向检查组汇报了信访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与检查组进行了深入探讨。
此次专项检查不仅是对市中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对信访工作的一次有力推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中院将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为契机,常态化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全市法院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办文规范性。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确保文件与上位法方向一致、衔接配套,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和中央政令畅通,凡重大事项、重大部署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和市人大主动汇报、积极寻求指导,认真接受监督。二是提高工作标准,做到及时高效报备。提升相关人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水平,在提高全市法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上持续发力,做到文件识别准确,备案及时高效。三是严格落实要求,确保报备全覆盖。严格落实“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要求,以主动备案全覆盖推动接受监督全覆盖,确保“有件必备”全覆盖,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编 辑:白志鹏
责 编:鹏 鹏
制片人:妙 侠
监 审:李 萌
监 制:常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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