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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市高新区相关部门半夜“违法”强拆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3-09-21
导读: 今日头条讯: 一:2022年12月26日高新区房征中心约本人谈拆迁,分别6次谈判,期间,他们没有出示任何预公告、公告、评估报告。也不谈中国法律,不尊重事实,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每次他们只谈自己制定的地方拆迁政策文件,2023年4月14日凌晨三点左右,深夜有七
    来源今日头条讯:
      一:2022年12月26日高新区房征中心约本人谈拆迁,分别6次谈判,期间,他们没有出示任何预公告、公告、评估报告。也不谈中国法律,不尊重事实,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每次他们只谈自己制定的地方拆迁政策文件,2023年4月14日凌晨三点左右,深夜有七、八个不明身份的人翻墙而入,断水断电,强行控制住房中守护人李学明,把手机和钥匙都抢走了,强行把李学明押至出场地大门五十米处有警车在三鑫家具厂门口,有社区、幺塘派出所的接应把守护人李学明强行拉上警车带到派出所,直到早上8点多才放行。

       2023年4月14日凌晨3点后深夜既没有和苟富忠达成一致签字认可,也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告知苟富忠的情况下,强行在夜间偷偷破坏强拆农场所有构建筑物及机械设备等,在这次强行偷拆中:相关单位为何不以身作法,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预公告、公告、评估报告。然后协谈,最后申请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再申请执行,再对被拆迁人发出通知后制定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而是采用半夜强行偷拆方式解决问题?难道他们作为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居然知法犯法吗?

  二:公安机关是我国非常重要的国家机关,公安机关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护公私财产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那么警察参与强拆是不是违法的行为?

  依据《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规定:警察是不能参与房屋拆迁的,所以警察参与强拆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动用警力参与房屋强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在2023年4月14日凌晨3点这次强行偷拆中,有警车在三鑫家具厂门口五六十米处,并用警车把房中守护人李学明带到派出所,直到早上8点多才放行。本人早上7:33分接到强拆的消息,就打110指挥中心三次报案(有录音)最后有警察转接的录音,警察电话是1808151*,现场有政府派来的消防车川X6642、川X6660。这一行为明显违背了《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应当追击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为何相同情况,却不同结果?猫腻何在?

  最近几年。与我邻近条件相同的大寨子公园,运动公园,莲花湖公园征收,在补偿时,有好几家都与我一样,有流转手续,以罚代办手续,都获得了应有的赔偿,为何我的却不能获得赔偿,并被强行偷拆?

  四:基本情况:

  2011在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柏阁社区二组(现为高新区幺塘镇)流转襄渝二线无法复耕的弃土场在签订流转合同后,经社区和居委会同意进行了平场整理,之后建围墙搭设配套的厂房、自建住房(本人是本村本组居民和其他居民一样享受当时政府鼓励自建房解决居住,同时我还可以守护管理农场),本人至今未安置,后经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分别注册了达州市通川区柏阁建筑机械修配厂和达州市通川区新田湾种植场,2018年统征时把土地费打到社区二组了,本人企业和住房一直未赔偿安置,现被强行偷拆,一直没有解问题。

      本人苟富忠现属达州市高新区幺塘乡(原是通川区西外镇)柏阁社区二组居民,身份证号码:5130011967050*,手机号码:13982878152。

  本人承诺:保证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情况反映人:苟富忠

  2023年9月20日
            来源今日头条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
        7281144036591665718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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