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沐阳光,远离欺凌,做崇法守法“天命人”
来源: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杨磊(转载厍红英) 时间:2024-10-28
导读:
2024年10月24日上午,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云冈区平泉第二小学,为在校的800余名师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主题宣讲,同时,学校为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任证书。
2024年10月24日上午,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云冈区平泉第二小学,为在校的800余名师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主题宣讲,同时,学校为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任证书。
干警杨磊从学校需求出发,围绕真实案例讲解校园欺凌的含义、类型及危害,将校园欺凌可能涉及到的法律规定贯穿其中,以案释法,现场开展互动交流,并巧妙结合《黑神话·悟空》中的法治精神,提出面对校园欺凌的“锦囊妙计”。她提到:“悟空在取经路上始终遵循天庭秩序和人间法规,用智慧和勇气战胜邪恶,同学们在现实生活中也要尊崇法律,让法律成为行为的准则和指南;不分好歹的善,不是善,是恶的帮凶,面对校园欺凌要学悟空一样,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对欺凌大声说不才是天命。”
此次法治教育课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营造了崇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云冈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发挥职能优势,密切检校联系与合作,以生动、科学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责任编辑:杨磊(转载厍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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