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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世伟:万荣县检察院张哲卿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来源:百姓 编辑:群众 时间:2024-08-31
导读: 我叫曹世伟,男,1955年8月28日出生。2000年1月到2008年4月份,连续三届担任万荣县万泉乡荆淮村村委会主任。 我实名举报万荣县检察院检察官张哲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迫害我的违法事实。 张哲卿究竟是如何陷害我曹世伟的,为什么手续不全竟然能够让我曹世伟被判
        我叫曹世伟,男,1955年8月28日出生。
     2008年4月10日,万荣县检察院张哲卿在办理我曹世伟案件时,在证据不全的情况下,竟然在公安机关拿到一份拘留通知书,自己在上边签字,对我进行拘留,万荣县公安局没有人参加。
    
2008年4月25日,张哲卿又在万荣县检察院批捕科没有备案签字的情况下,私自拿着万荣县公安局逮捕通知书将我曹世伟逮捕,最后在法院审理阶段,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见到万荣检察院批捕科签署的逮捕证,不知道这个案子是如何办理的,这样明显“带病起诉”的案件竟然能够被万荣县检察院公诉,并移送万荣县人民法院判决。
     
更为离奇的是在侦查阶段,张哲卿徇私枉法,罔顾事实,把对我曹世伟有利的证据一概不予采纳,断章取义,偏听偏信,违法办案。至今法院案卷里没有荆淮村2003年至2007的账本和单据凭证。
     
张哲卿违法办案事实确凿,拿着万荣县公安局的逮捕通知书竟然能够在司法机关一路顺畅无阻,而且张哲卿在2022年1月17日公然持刀入户威胁未成年人后竟然逍遥法外,花钱摆平。这一系列违法犯罪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是否在上一级纪检部门有“高级内鬼“在为张哲卿充当保护伞?要不张哲卿为啥这么疯狂?这样的司法蛀虫应该开除而不是继续留在司法机关的要害部位祸害人民。
     
注:张哲卿在2023年2月14日被运城市纪检委给予处分如下:行政撤职,降为一级科员。
     
请有关领导和部门高度重视,如此疑点重重的案件为什么能够一直“带病审理“按程序走下去?请重新复核审查我的案件,还我清白。
    
有关证据附后
   
1、 拘留通知书
   
2、 逮捕通知书
   
3、 张哲卿藏匿的在万泉乡政府调取到证明材料
   
4、 张哲卿私自开收据拿走我家人700元的复印件
   
5、 法院判决书

        反映人:曹世伟,联系电话15035456828。


责任编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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